根据国质检财函〔2017〕140号【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】文件精神及省、市局要求。该局立即部署,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股所联动,积极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备案工作。通过摸清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,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详细档案。实现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动态化管理。既要实现对已建档计量器具的信息更新,又要定期将新增计量器具的信息及时补充到档案中去,切实提高计量器具的受检率。该局强调,将进一步加大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,提高广大计量器具使用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管理意识,帮助和引导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、台账。(稷山县局 张维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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